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我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,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第三批互联网产业专项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点领域
重点支持电子商务、移动互联网、物联网、网络娱乐、网络下载、网络内容、信息安全等互联网应用服务和接入服务、域名注册服务(DNS)、设备托管服务(IDC)、网络加速服务(CDN)等互联网基础服务领域。
二、重点扶持专项
(一)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化建设项目。
(二)深圳互联网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、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(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),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、节能、环保、土地、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。
(二)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。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,参见附件。
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,请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备齐有关资料,并于2010年11月8日前,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、项目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)、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六份和电子文本(光盘)报送科技发展处,逾期不收。
特此通知。